出口特殊案例講座心得
出口特殊案例講座心得:
於2008年12月22日,我聽了第一銀行的巫桂芳講師講解「出口特殊案例及拒付處理」之後,讓我出口特殊實務對能夠有基本認識,也對出口拒付處理能有更加清楚地了解,以及明白專業與語文能力之重要。因為講師的英文能力好,且參與金研院UCP600一書之翻譯與著作,所以對於拒付與抗辯皆有正確的觀念與實務經驗。其中,講師提到還可對國際商會的仲裁與解釋(ICC OPINION)、DOCDEX DECISION與美國信用狀法律加以了解,以建立自身的專業程度。
這次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內容是若信用狀英文要求早於(before),則不得同一天。另外,講師提到無償交單提貨方式,即信用狀無效的交單方式,讓進口商不必付款就可以領單提貨,或者也可改以託收交單方式。而在寄送單據遺失而遭受拒付方面,UCP600第35條的單據寄送責任之免責規定,若不幸單據在寄送中遺失,指定銀行還是得兌付,所以押匯行把副本再次的寄送,副本將視同正本。
在出口拒付實務方面,備運提單要有裝載註記,且代理人簽發提單要表明運送人名稱和其身份,若運送單據有更正之處,還要有權人簽字或簡簽,並表明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名稱。最重要的是提單正面要表明運送人名稱,而這些細節都是我們不知道且容易疏忽的地方,因為銀行不負義務確認更正者是否經授權代表簽署人更正,所以必須要表明其身分和名稱。
然而,這是我這堂講座的最大收獲,也是最後一堂的講座內容摘要,整個學期上下來實在是令我獲益良多,萬分的感謝第一銀行、所有的講師們、
林
老師、以及學校和系上的辛苦安排,讓我們不但在國際貿易與金融實務,也在銀行外匯實務方面扎下更深的基礎。雖然這次寒假只有短短的五天實習,但是還是十分的令人期待與興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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